中国江苏网2月8日讯 如今企业准入门槛降低,越来越多的人尝试注册公司创业。然而,当公司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时,办理注销登记却要费一番周折。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3月1日我市将正式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提交材料、注销程序等方面都会有所简化。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指导意见,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