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市区(不含江都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因上游气源价格上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8元/立方米、3.58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对由市、区总工会确认的扬州市区特困职工、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优惠,调整为每月每户免8立方米,同时采取淡季月指标可结转至旺季月使用的措施,即一年不超过96立方米。
这次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户每个月要多支出多少?依据2022年市区居民用户结构和用气量统计测算,本次价格调整后,近90%的家庭年均增加支出约40元,月均增加支出3元多。通讯员 发改 记者 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