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扬州市发布“农业生产防范寒潮天气通知”,要求各单位和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制定预案,采取措施,应对即将到来的寒潮天气,确保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供应有序进行。
市气象台2023年11月29日09时21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1月29日至12月1日主城区、广陵区、经开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的大部分乡镇(街道)48小时日最低气温将下降8℃至10℃,并伴有陆上5级至7级、水面7级至8级的偏北大风。市农业农村局、气象局联合提醒各地要加强防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影响。
通知要求,全市种植业生产要在寒潮低温前后停止化除,防止发生低温冻药害;做好小麦、油菜覆土、镇压等工作,增强防寒防冻能力;寒潮过后及时查看苗情,加强肥水管理,促进恢复生长。设施蔬菜做好防风防寒措施,严密排查棚体结构、棚膜、压膜线等,更换老旧棚膜,增设压膜线扣紧压牢棚膜,风力较大时及时关闭设施通风口;设施内可增设二道幕、小拱棚进行多层覆盖,有条件的可用热风机、取暖器、补光灯等进行增温。
在畜牧生产方面,各地要加强设施管理,及时修补圈舍漏风部位,保持舍内干燥,增强保温效果;加强饲养管理,做好圈舍通风换气,注意畜禽圈舍晚间的保温工作,适当提高能量饲料比例,增强畜禽自身防寒保暖能力;加强环境管理,保持圈舍干燥卫生,及时落实生物安全、消毒灭源、程序免疫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做好养殖场区防风、防冻、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防范措施落实。
在渔业生产方面,要求室外养殖池塘适量增加水深,工厂化养殖、繁苗车间需开展保温、充氧、供暖、供水设备的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重科学投喂,强化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水产品生产稳定和质量安全。加强巡塘频次,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巡塘记录。通讯员 张明伟 记者 丁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