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潘国强到会作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分组审议和联组审议后,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接受赵庆红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潘学元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任命杨晓蓉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代理院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孔令俊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在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监誓下,新任命的9名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方、沙志芳、范天恩、蒋爱祥,秘书长刘晓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永安,副市长汤卫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书华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实习生 焦浩宇 记者 陈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