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扬州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开始受理。
据介绍,补贴对象为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之后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即线上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下企业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含《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三项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