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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五轮规划“一张图” 保护古城60多年
2022-07-29 14:47: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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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家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周年,也是扬州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为继续做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扬州市出台了《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总体方案》及八项专题行动方案。据悉,多年来在严守保护底线的基础上,扬州始终按照“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思路,积极组织编制各类保护与传承规划,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古城空间格局、维护古城特色风貌、改善住户生活环境。扬州在名城保护中,编制了哪些规划?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记者日前进行深入采访。

着力构建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规划体系

“在‘总体方案’中,首个专题行动方案即是《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体系构建行动方案》。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扬州古城复兴、宜居品质提升、文化价值升华。”专家介绍。

“叠加古城历史要素、现状要素信息,整合现有的市、区级相关规划成果,明晰古城保护底线要求,形成科学有效的古城保护更新工作底图。”专家介绍,将系统搭建规划体系,针对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特点与有机更新需求,构建包括“法定规划、规划研究、方案设计”在内的保护与传承利用规划体系。

法定规划包括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重点是:在《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指导下,开展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利用规划》,以及《扬州古城综合交通提升规划》《扬州古城特色风貌规划》等。

详细规划以4个历史文化街区和7个历史地段为主要对象,在保护的基础上制定更新与发展策略,改善衰败的物质环境,提升宜居品质。

打造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项目

除法定规划外,相关部门还将展开规划研究,进行方案设计。

规划研究针对扬州古城保护和更新的难点和痛点,对特定功能或特定事项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法定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规划研究的重点主要包括推进《扬州古城传统文化与技艺传承研究》《扬州古城产业振兴研究》等。

方案设计强调实施性,是对详细规划的分解与深化。具体来看,方案设计的重点根据确定的重点更新片区,选取重点地段、节点进行设计方案编制,以点带面推进扬州古城保护和更新,打造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项目。

为开展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体系构建行动,扬州市成立扬州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规划体系构建工作推进小组,围绕城市保护更新的目标任务,聚焦城市更新、传承和利用的“难点、痛点、堵点”,在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技术标准,并根据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

先后编制5轮城市总体规划,最早1957年制定

多年来,扬州积极组织编制各类保护与传承规划,先后编制5轮城市总体规划。

1949年1月25日扬州城解放;2月10日,扬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关于保护名胜古迹和图书文物的“一号通令”。

“1957年,扬州在同济大学建筑系师生的协助下,在江苏省内率先制定了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城市文教性质和产业布局,为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专家介绍,1982年,扬州荣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在杨廷宝、童隽等专家的指导下,首次在城市总体规划(1982-2000)中,明确扬州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名城和具有传统特色的旅游城市。

1990年,扬州开始编制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提出“保护古城”和跳出古城、建设新城的“西进南下”的城市发展战略,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十处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2年,扬州开展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的修编工作,再次专门修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强调重点保护老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控制老城区建筑高度和色彩。十处保护区调整为六个历史街区和一处重点文物埋藏区。

2015年扬州市制定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进一步强化名城战略,结合市文物部门组织编制的《扬州城遗址(隋至宋)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思路进行拓展,提出了历史城市的概念。

2018年,扬州着手编制第五轮城市总体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重点保护市域范围内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形成“一带、四区、多点”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框架。通过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全面和系统的保护,充分展现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脉络和景观风貌。

配套众多专项规划,全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2016年,编制完成《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对18.25平方公里历史城区的文化遗产、历史环境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保护,促进人文资源合理利用、永续利用。”专家介绍,扬州还配套编制了众多专项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加以保护。

为切实保护好5.09平方公里的明清古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通过决议,要求老城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前暂停老城区的开发建设。2001年,扬州开始系统编制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控规大纲和街坊控规两个阶段进行。控规大纲确定了全面保护老城区风貌以及“整体控制、积极保护、合理保留、全面改善”的规划原则,街坊控规对老城区共计12个街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了保护、整治和可改造三种不同的保护和更新模式。

2007年至今,扬州还先后编制完成了东关街、仁丰里、湾子街和南河下四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公布,经过市政府审批后成为指导历史文化街区整治的直接依据。

随着京杭运河被列入国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扬州市牵头联合大运河沿线的33个城市,开展大运河申遗工作。2014年大运河荣膺世界文化遗产,扬州编制古运河东岸、西岸、北岸地段城市设计、古运河南岸(大水湾-通扬桥)滨水区城市设计等,对沿岸的工厂、仓库、生产资料市场予以搬迁,对危旧房、棚户区进行改造,将古运河滨水区打造成集文化博览、商业休闲、游憩娱乐和居住于一体的活力地区。

“扬州不仅高标准、严要求编制了众多的名城保护规划,更严格执行各项规划,从而有效推进了扬州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专家介绍,扬州在历史文化名城项目方案的报批中严格审查,召开专家会、办公会、规委会等会议进行决策,有些重大规划项目提交人大审议,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40年来坚持通过“放气球”这一简单而有效方法,保证了瘦西湖核心景区的视觉纯粹性、风景名胜区的视觉完整性和历史城区的视觉和谐性。保护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建设方案确定到项目具体实施的全过程,均邀请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积极参与、建言献策。为使公众和居民真正参与到古城保护工作中来、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通立各种途径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古城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政府部门与广大市民良好互动的氛围,确保各项规划得到合理施行。

通讯员 邱正锋 记者 张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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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