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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这些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比缓缴”公积金
2022-04-15 16:10:00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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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相关文件精神,近日,结合扬州市实际,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特邀中心相关负责人解读《通知》内容并发布操作细则。

实施范围

困难企业可申请在9月30日前降比、缓缴

凡在扬州市注册并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即日起,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可选择在5%-12%区间内,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应为整数),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不低于5%。

选择申请缓缴的企业,期限自批准之日起,最长可放宽至2022年9月30日。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企业需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分次补缴的,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办理流程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网点原则上“即到即批”

企业如决定申请降比或缓缴,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并通过公告等途径告知全体职工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在满足上述事项的前提下,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登录微信公众号“扬州住房公积金”,填写《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申请表》可通过线上、线下或邮寄等方式提交。线上申报或通过其他方式申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核实后审批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企业经办人。

选择到窗口办理申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授权各分支机构办理,根据“放管服”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服务网点原则上“即到即批”。

注意事项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提取和还贷不受影响

企业申请降比或缓缴期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是否受到影响?

就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降比或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其补缴后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流动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单位为其补缴后办理转移手续。

企业缓缴期间,不再代扣职工个人应当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已从工资中代扣的,应当于缓缴期满后及时缴存。

记者 羌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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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