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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影响采光被“叫停”? 邻居翻脸相互指责对簿公堂
2022-04-15 15:22: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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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老旧小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不断推进,不少老旧小区的居民都纷纷竖起大拇指,因生活环境的变化与便捷感到舒心。但是对于市民老刘来说,却因为小区加装电梯一事和相邻楼栋的邻居发生了矛盾,让他很是郁闷。邻居老赵认为加装的电梯影响了采光,便百般阻拦施工,无奈之下,老刘诉至法院。近日,扬州市法院审结该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好邻居到底谁占理?一起来瞧瞧。

突生变故 正在加装的电梯被“叫停”

老刘和老赵居住在扬州一老小区内,老刘住在某栋的顶楼,老赵住在其相邻楼栋的一楼。

“我都60多岁了,上下楼很吃力,现在有了好政策,我们老小区也能加装电梯了。”常年因上下楼困扰的老刘在咨询了相关政策后,便开始着手联系本单元的邻居们一起加装电梯。

老刘所住楼栋的居民得知可以加装电梯,也都十分高兴,纷纷表示同意,并委托老刘办理加装电梯事宜,与电梯安装公司签订协议、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向所在社区申请等。

根据流程,当地社区在小区张贴《加装电梯告知书》,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老刘所在楼栋居民没有提出异议。之后,电梯加装工程通过多个部门审批,终于,施工单位开挖基坑。

眼看着电梯正式开始安装,老刘心里乐滋滋的,却不想,施工后的第三天,麻烦就出现了——附近楼栋老赵突然出现叫停施工,原本“一路顺风”的电梯加装“戛然而止”。

对簿公堂 邻居翻脸相互指责

“不许装了,你这个电梯离我家这么近,肯定影响我家采光和通风。”老赵说,此前社区张贴相关内容公示时,他并不知晓,而且,基坑距离他家太近,电梯加装后将影响其正常生活。

老赵百般阻挠,老刘只好报警求助,但是经过警方和社区多次沟通协调,老赵依然不让继续施工。老刘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老赵立即停止阻挠电梯工程施工的行为。

案件审理过程中,老赵表示,相邻楼栋加装电梯,影响了本楼栋的通风、日照、采光,而且占用了公共绿化空间,损害了所有居民的权益。同时,他还对电梯加装的程序提出了质疑,反对继续施工。

老刘则认为,加装电梯的所有流程都符合相关规定,也得到了其所在楼栋邻居们的认可,老赵阻拦施工并无道理。

法院判决 立即停止阻碍施工

庭审中,双方围绕老赵是否有权阻止案涉小区楼栋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展开激烈争论。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案涉加装电梯工程,已经取得本单元全体业主及本幢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过相应程序,取得加装电梯会审意见表,相关职能部门同意,也已经过公示。且考虑到加装电梯与相邻楼栋的距离和实际占地面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加装电梯对相邻楼栋房屋的采光、通行等造成妨碍。至于案涉加装电梯占用小区公用绿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属于应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个人不应擅自阻挠相邻楼栋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

一审法院判决老赵立即停止阻碍加装电梯工程的行为。后老赵不服,提起上诉,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众口难调”仍应“以和为贵”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是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装电梯问题,当地群众非常关注。”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对于居民的养老、就医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乎百姓安居乐业和生活质量。

承办法官介绍,虽然为保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扬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让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工作有章可循,但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由于涉及不同楼层住户的切身利益,实际实施过程中经常遭遇“众口难调”的困境。

法官表示,即便加装电梯确实会对绿地面积、通行便利等居住环境带来一定的变化,但在整体上不妨碍采光、通行、通风等相应权利的情况下,相邻住户对小区加装电梯的行为,应适当理解和包容,本着友睦邻里、互让互谅的原则对待加装电梯工程。当然,加装电梯工程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和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充分协调照顾相邻各方利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扬法轩 记者 林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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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