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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注意!扬州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3月10日起有调整
2022-03-02 13:19:00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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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扬州公安交警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市区部分机动车限行措施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将于3月10日起施行的《关于调整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农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等三个公告,重点对车型、限行吨位、限行范围、禁行时段等进行了相应调整。交警提醒,载货汽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三轮汽车等车辆的车主要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届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司机留神了

这些区域这些机动车限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农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关于调整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关于调整市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目前已对相关交通标志进行了更换完善。

据介绍,涉及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农用车(含拖拉机)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限制通行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在这些区域以内道路通行:沙湾南路(不含)、沙湾中路(不含)、沙湾北路(不含)、万福西路(不含)、运河北路(不含)、江平东路(不含)、江平西路(不含)、润扬北路(不含)、真州北路(扬冶路以南含)、文昌西路(站南路以东含)、站南路(含)、江阳西路(不含)、润扬中路(不含)、G328国道(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

对于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来说,禁止在运河南路、开发东路、渡江南路、江阳东路、江阳中路、江阳西路、润扬中路、润扬北路、江平西路、江平东路、运河北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上述道路)通行。

此外,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道路还有:淮海路(含)、盐阜西路(含)、盐阜东路(含)、泰州路(含)、南通东路(含)、徐凝门路(含)、江阳东路(不含)、江阳中路(不含)、大学南路(含)、大学北路(含)、四望亭路(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博物馆路、明月湖路、国展路、同泰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国展路(文昌西路至七里甸路)、博物馆路(文昌西路至七里甸路)、杨柳青路(翠岗路至国展路)、七里甸路(体育公园路至博物馆路);平山堂东路、长春路。

至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摩托车在市区限行区域包括,沙湾南路(不含)、沙湾中路(不含)、沙湾北路(不含)、万福西路(不含)、运河北路(不含)、江平东路(不含)、江平西路(不含)、润扬北路(不含)、真州北路(扬冶路以南含)、文昌西路(站南路以东含)、站南路(含)、江阳西路(不含)、润扬中路(不含)、G328国道(运河南路以东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

有哪些变化?

车型吨位禁行时间都有调整

市区部分机动车限行措施调整涉及哪些方面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明介绍,首先是限行车型有了更新,在现行的禁限行管理措施基础上,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如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清障车等,按照重型专项作业车与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与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相同的限行标准执行。此外,放宽了轻型封闭式货车、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通行限制条件,除城市快速路和隧道禁止通行外,其他道路允许通行。

其次,对限行车辆吨位的要求标准也有所调整。目前载货汽车限行吨位分为“核定载质量5吨、2吨、1吨和1吨以下”四个标准,每个标准对应不同的限行范围。调整后,载货汽车限行吨位分为“核定载质量5吨和2吨”两个标准;专项作业车限行规格分为重型和中型两个标准。

货车禁行时间也有所调整。目前,市区货车禁行时间按照不同区域划分为三个标准,即早中晚高峰时段(7:00-9:00、11:00-12:30、17:00-18:30)、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和核心区全天24小时禁行。3月10日起,禁行时间统一为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和核心区全天24小时禁行。

交警部门提示,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农用车及危化品运输车在城市快速路和隧道通行。城市快速路和隧道原有的禁行管理措施不变。此外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与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一致,且24小时禁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除边界G328国道运河南路以东禁行外,其余限行区域道路与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一致。

“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时间内通行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危化品运输车,可凭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提前向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支队申领通行证。”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3月10日起,违反《公告》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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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