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树掏鸟窝,下水捉鱼,是不少人的儿时回忆。但如今再这样做,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近日,扬州江都一男子因掏鸟窝、捕捉幼鸟,将自己“掏”进了班房。日前,江都警方对这起非法狩猎案件相关案情进行了通报。
野鸟孵化季,“黑手”伸进巢
今年5月30日下午,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浦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掏鸟窝。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爬上了电线杆,手持铁丝,正掏着搭建在电线杆上的鸟窝,民警立即喊话制止。待该男子安全爬回地面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男子自称姓吴,随后,民警将他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据了解,吴某是外地人,长期在江都务工。审问后,民警发现,吴某对鸟类相关知识比较了解,他告诉民警,自己掏的都是八哥的鸟巢。据他介绍,每年5月到6月,是野生八哥繁殖孵化的季节,此时,幼鸟羽毛还没有长出来,无法飞行,正是捉鸟的“好时节”。除此之外,吴某还供述,他通过观察鸟巢边有没有老鸟叼虫返巢,来判断鸟巢里有没有幼鸟,选定目标后再用铁丝做的工具掏鸟窝、捉幼鸟。
吴某交代,2020年五六月时,他抓了大约15只野生八哥幼鸟。今年以来,截止到被警方抓获时,他已抓了35只八哥幼鸟。
捕捉野鸟超过20只,涉嫌违法犯罪
吴某捕捉这么多幼鸟做什么?经审讯,民警得知,这些幼鸟都被吴某用于送人或者出售。抓到幼鸟后,他会自己先喂养一段时间,把鸟喂大一点再行处置,在喂养过程中,有20多只幼鸟死亡。据悉,通过出售幼鸟,吴某累计赚了600多元。
“我就是掏个鸟窝,怎么就摊上事了?”面对民警,吴某十分不解。
掏鸟窝、捉幼鸟,也是犯罪?江都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教导员蒋平波介绍,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涉嫌非法狩猎罪。吴某捕捉的野生八哥鸟,数量超过20只,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他应当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埋单”。
除此之外,吴某将捕鸟当成一种乐趣,也把它当成一种盈利手段。民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吴某伸出“黑手”后,大多数鸟巢都遭到损毁,有不少鸟离开鸟窝,换了新的栖息点,吴某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不利于鸟类的健康生长,他掏鸟窝的捕猎方式,也属于禁用的捕猎方式。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杜绝非法狩猎行为,合力斩断商业链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蒋平波表示,有人将野鸟当成美味,有市场、有需求,就会有人铤而走险犯罪作案。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蒋平波介绍,近年来,江都警方高度重视非法狩猎案件,坚决严厉打击。
警方提醒,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刺猬、蛇等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随意捕捉是违法的行为。市民们如发现有人捕杀、售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除此之外,有人认为食用麻雀、青蛙是“滋补”,所以才冒险捕杀。其实,食用这些野生动物不仅起不了滋补的作用,还有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野生动物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比较复杂,若食用时不注意,很有可能会将疾病传染给人类。
“杜绝非法狩猎行为,应该从源头上斩断野味销售商业链。”蒋平波呼吁广大餐饮经营者,不要生产、销售野味食品。
通讯员 石璇 王诚 记者 赵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