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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政策落地扬州定点药店购药也可报销
2021-12-22 09:36: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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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不断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作用,我市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政策在近日正式落地。如何申请国谈药“双通道”?哪些药品纳入了“双通道”药品目录?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解释。

如何申请国谈药“双通道”管理?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省将国谈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优先将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的药品及创新药品,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实行单独支付政策。“双通道”管理及其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由省医保部门通过规范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国家药品目录有调整,将及时进行更新。

从12月13日起,扬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若符合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品)申请条件,可凭相关资料向医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双通道”药品。

“双通道”药品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参保患者可以在国谈药“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进行购买报销,真正实现“双通道”购药,使参保患者购药更方便快捷,使用更灵活及时。

哪些药品纳入“双通道”目录?

目前,已进入“双通道”药品具体包括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原医保特药以及我市参照特药管理的药品94种,其中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有帕妥珠单抗等83种。治疗范围从原先医保特药主要针对的恶性肿瘤病种,扩大到了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突发性肺纤维化、艾滋病等病种。

参保患者可享哪些医保待遇?

根据省医保局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60%。同时我市首批1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谈药“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补报销”?

对因政策或因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而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双通道”药品合规待遇,经申请后,可至参保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补报销。

具体追溯时间为:①原特药和参照特药管理的药品医保待遇的执行时间按原文件执行;

②通用名以及限制性条件与原特药(参照特药)一致的药品医保待遇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③“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保待遇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其中:司来帕格、波生坦、利奥西呱和马昔腾坦从2021年7月1日执行)。参保患者如已使用上述药品并实施报销的,以实际报销为准。

通讯员 扬医保萱 记者 张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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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