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通讯员 胡章灿 记者 何世春 金鑫) 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由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牵头,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为我市绿色金融长效发展搭起了“框架”。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将研究制定《扬州市绿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扬州市绿色项目认定暂行办法》,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双方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引导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信用评级等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丰富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对接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降低绿色信贷融资成本。鼓励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建立健全绿色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项目)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等,给予适当贴息、奖补支持。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机构积极研究碳排放权相关碳金融产品,创新并推广水权、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推广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保险和绿色融资担保,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坚持将绿色金融作为重中之重,将“绿色金融‘数字化’升级 助推扬州‘好地方’建设”作为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加以推进,全市绿色信贷实现较快增长。截至9月末,我市绿色信贷余额524.69亿元,较年初新增150.62亿元,同比增长45.4%,居全省前列。1-9月,全市累计办理绿色再贴现2.28亿元,支持企业6户,发放绿色再贷款10552万元,支持42户绿色工厂和清洁能源企业,有效降低了绿色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大力推动创新产品落地,高邮农商行、江都农商行制定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首批400万元排污权抵押贷款已成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