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冠霖 楚楚 田文荟)昨天,我市发布2021年秋学期扬州市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据悉,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都有相应资助方案。
据悉,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800元、1000元和1200元三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免除保育费和伙食费。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8%。生活补助经费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普通高等教育资助主要委托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户口所在地),积极募集社会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