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端午节临近,“加班人”关心的问题来了:端午小长假如果3天都加班,加班工资该如何算?以后是不是可以调休呢?对此,记者请了市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帮你算。此外,人社部门提醒,从6月开始,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人员,可享受连续4个月、每月300元的高温津贴。
端午节加班如何算工资?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冬介绍,今年端午小长假的时间为6月12日到6月14日,也就是周六、周日、周一,其中,周六周日加班,按照规定,可在6个月内调休,如果不能调休,则单位需发放员工2倍工资;周一是端午节,没有调休的说法,如果当天加班,则享受3倍工资。那么,这个“2倍工资、3倍工资”指的是多少的倍数呢?刘冬介绍,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除以21.75,折算成日工资,然后乘以2或3。
“如果企业实施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可不按照2倍或3倍工资支付,如企业高管、驾驶员、装卸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不可自行定义。”刘冬补充道。
下月开始可领高温津贴
6月开始,天气越来越热,高温天气下作业的人员,可享受连续4个月、每月300元的高温津贴。
政策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扬州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刘冬介绍。
可能有企业要问了,自己单位建筑工人较多,在炎热的夏季是错峰上班的,最热的中午时间休息,傍晚到晚间上班,这样可以不发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刘冬解释,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跟白天、晚上没有关系。
此外,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还应当遵守这些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刘冬提醒,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拨打人社部门热线12333投诉维权。记者 陈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