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周登昌 曹前 记者 陈高君)记者昨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扬州市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正式实施,根据方案,2021年2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将对成品油市场非法走私、非法购运储销、非法偷逃税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三项:成品油走私行为。包括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成品油,货运渠道伪瞒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运输及销售走私成品油的行为;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混兑、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行为;偷逃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
市商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举报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200元至500元;举报安全生产较重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5%,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打击“自流黑”,2020年我市公安、应急、交通、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联合查办非法经营案件10多起,成功破获刑事案3起,抓捕涉嫌犯罪人员近10人,案值数百万元,有力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