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将为开发园区产业发展预留5-10年发展空间;3年内,扬州将“盘活”1.3万余亩开发园区存量土地。这是记者昨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的助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12月12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扬州市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实施细则(指引)》《扬州市开发园区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实施细则》等。相关部门昨对此进行了权威解读。
全市构建“两轴六片区”
为产业发展预留5-10年发展空间
“高点定位,进一步提升园区规划水平,是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庆洋介绍,该局就园区空间布局、土地资源盘活两个事项,进行两个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
自1992年设立第一个开发区起,我市现已形成2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开发区、高新区的园区发展格局。但早期部分开发园区存在着“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通过科学规划,统筹优化全市产业空间布局,为产业发展预留空间,产业园区发展才能底气足。
“我们结合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契机,通过起草《扬州市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实施细则(指引)》,明确了以‘集约优化’为重点,从市域和市区两个层面构建全市产业发展格局,统筹优化开发园区的空间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翟振秋介绍,在市域园区战略引导上,全市构建“两轴六片区”的市域产业空间格局,分别为依托京沪高速、启扬高速经济带,构建延伸至市域腹地的产业提升轴;依托沪陕高速、328国道经济带,打造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创新发展轴;都市服务核心区、沿江高新产业集聚区以及仪征、江都、高邮、宝应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的六片产业集聚区。同时,对11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进行了特色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产业引导。
“我们对现有园区内‘两规’不一致的建设项目进行一致性处理,并在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调整为产业用地,从而解决目前部分企业手续不全、无法办理等问题。”翟振秋说,与此同时,充分保障园区产业发展空间。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园区产业的发展定位和未来需求,预留未来5-10年发展空间,推动土地跟着产业保障、要素跟着项目投放、空间规模和用地指标向产业园区倾斜。
3年内“盘活”1.3万余亩
开发园区存量土地
近年来,我市开发园区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用地量不断攀升,资源的硬约束和资金的硬压力的矛盾日益突出,用地计划捉襟见肘、存量用地逐年增多、发展空间明显受限。“据初步统计,全市开发园区存量建设用地超过1.3万亩,盘活存量用地、提高集约水平已经成为打开发展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管理处副处长朱正妹说。
“3年内,扬州将‘盘活’1.3万余亩开发园区存量土地。”朱正妹说,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强度、亩均开票、亩均税收达到或超过省均水平。
涵盖的对象主要是指11个开发园区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不高的存量建设用地将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朱正妹介绍,将综合考虑各开发园区的实际情况,将各开发园区盘活存量土地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到每一年度,其中2021年完成任务总量的40%,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完成任务总量的30%。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根据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三类存量土地的成因、现状、存在问题,对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不同的处置方式。”朱正妹介绍,如闲置土地的处置,分政府原因、企业原因、其他原因三种情况进行处置。低效用地的处置,主要分增容技改、兼并重组、引导腾退、转型升级、协商收回、末位退出等6种方式进行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分调整核销、组织供地、完善条件等3种方式进行处置。
提前2年完成处置任务的
奖励年度计划100亩
为了加快存量土地盘活,朱正妹介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大胆突破,对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出让金补缴、分割转让登记、土地供应、信息支撑、契税缴纳等重点热点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出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盘活。
朱正妹说,在督查考核过程中,扬州将坚持有奖有惩,做到三个挂钩,即考核结果与开发园区考核、与高质量发展考核、与用地计划安排报批挂钩。对提前2年完成处置任务的,奖励年度计划100亩;提前1年完成处置任务的,奖励年度计划50亩。同时,对没有按期完成的,按比例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直至暂停接受用地报件。
记者 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