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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5% 本月底前到账
2020-07-10 09:29: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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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政策,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54.8万名退休人员。

算一算

假如现年65岁的老李目前退休金是3500元,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35年。那么这次老李的养老金这样调整——

固定额部分

增加34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前15年,2元×15年=30元;第16年-25年,3元×10年=30元;第26年-35年,5元×10年=50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3500元×1.4%=49元。

增加部分

34元+30元+30元+50元+49元=193元,那么调整后老李每月能拿到3693元的养老金。

1、两类人群 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我市今年的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从今年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1-6月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不再参照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2、调整办法 调整总水平与去年基本一致

根据调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固定额部分标准与去年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注意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有利于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3、70岁以上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调整

根据国家、省部署安排,今年我市继续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调整,倾斜标准与去年标准一致。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但不是说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 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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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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