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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被扣社保费 95后成"闪辞"主力军
2018-11-23 09:33: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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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刚工作半年的95后大学生小周为工作的事情头疼不已,今年3月初,他在市区一家电话营销公司上班6个月,辞职时老板扣了她1000元社保费,多次协商未果,求助本报帮忙维权,最终帮小周讨回了费用。记者采访中发现,95后已成为“闪辞”主力军,求职与辞职要谨慎对待,在职时间太短也会影响找下一份工作。

  辞职被扣千元社保费多次找老板协商被拒绝

  今年3月,小周应聘到西区一家咨询公司从事电话销售工作,9月份辞职,本以为好聚好散,没想到临走时却被扣千元社保费。

  小周坦言,一开始公司生意还行,七八月份后开始走下坡路,老板接不到单子,她们也没事做,收入太低就不想干了,“一开始还能拿个五六千,后来都是两千多,太低了。”

  为了这份工作,小周毕业典礼都未回学校参加,9月中旬向老板提出辞职,本想干到月底,没想到,当天中午老板就让她走人。

  “10月份去结算时,发现扣了钱,找老板理论,他还‘倒打一耙’,说我说走就走,社保已经替我交了,不仅要扣自己缴纳的部分,还要扣单位的部分。”小周非常气愤,多次找老板协商都被拒绝,无奈之下只得求助本报。

  私自扣社保费不合法经协商老板归还被扣费用

  了解到小周的情况后,记者尝试与小周老板联系。“这些95后的孩子,说不干就不干,她自己走就算了,还带了两个人跟她一起走。”公司负责人杨某告诉记者,小周之前在公司都拿五六千,从没亏待她,七八月份公司业务不佳,她就想跳到别人公司,还带走了两个骨干,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这些他都没有和小周计较。“那天只是让她下午别来了,谁知道她九月份都没有来,会计那时已经申报过社保了,费用都替她交了,公司不能承担这些费用,小周肯定要还的。”

  两个人各执一词,杨某这样的做法到底对不对?记者找到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扣回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对的,社会保险应从用工之日起缴纳,也就是从求职者上班当月开始缴纳,杨某不能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当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应依法归还扣除的1000元,如果杨某对社保征缴有争议,可以申请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辞职的,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本报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解释,双方协商后,杨某昨天把扣除的1000元归还给了小周。

  “闪辞”劳动争议上升在职时间太短影响找工作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透露,近年来,95后“闪辞”现象频现,据领英《第一份工作趋势洞察》报告显示,95后的第一份工作平均在职7个月,就会选择辞职,95后已成为“闪辞”主力军。相比70后、80后,90后、95后的维权意识很强,“今年来支队投诉的劳动者中,90后、95后的比例明显增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针对“闪辞”现象,相关负责人强调,对大学生求职者而言,求职过程中要了解招聘单位的背景情况,包括业务范围、工资构成,特别是经营的情况。与此同时,要对入职后的相关待遇要求通过合同进行约定,求职者在单位有一个月的选择期,也是劳动者考察单位的时间,签合同时应对工资和保险作明确约定。

  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对于求职与辞职,都要谨慎对待,因为公司录用时会看之前的工作经验,如果在职时间太短,会影响获得下一份工作。加之部分企业一直用低工资聘用大学毕业生,没有一定的工资增长机制,必然是留不住人的。对于离职,年轻人在没有找到契合自身喜好的工作时,可以不断跳槽去寻找,去试错,但不可过分频繁。一旦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应持之以恒,积累工作经验,理性调整自己的职业规划。

  通讯员林生俊

  记者金山田文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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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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