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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大雾中撞上白色轿车 团雾多发季 开车“雾”必入神
2018-11-22 11:00: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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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昨日,高邮交警部门通报了一起由于大雾天气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在雾天行驶至一处三岔路口时,在转弯过程中由于视线、色差的缘故,撞上了一辆白色轿车,所幸事发时车辆速度并不快,并未造成人员受伤。警方提醒,目前已经进入一年中团雾、晨雾多发的季节,驾驶员在开车出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案例】雾天看不清撞上白色轿车

  前天清晨7点47分左右,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民警接到了110指令,称在辖区内的卸甲镇高汉路东侧,有一辆货车与轿车发生刮碰,无人受伤。

  民警赶赴现场后经过调查了解到,当天清晨大雾弥漫,事发路段的能见度非常低。事发时,驾驶员吴某(汤庄人,56岁)驾驶号牌为苏K12XXX的小轿车,沿卸甲镇高汉路由西向东行驶;驾驶员李某(卸甲人,42岁)驾驶号牌为苏K79XXX的半挂车沿卸甲镇界沟路由北向南行驶。

  因为视线较差,加上吴某驾驶的是一辆白色轿车,雾天较难分辨,李某的半挂车在高汉路和界沟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车头刚转过来一点,就撞上了吴某的轿车。

  轿车驾驶员吴某说:“我本来是正常行驶的,突然就看到一辆大货车撞了过来,吓死了,还好速度不快,不然连人带车就被顶到旁边的河里了。”

  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说法】雾天开车一定要控制车速

  受天气、气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已经进入了一年中团雾、晨雾较为多发的季节。我市境内团雾多发的高速公路路段基本集中在G2京沪高速,分别为G2扬州境内865KM至868KM处、910KM至912KM处以及与淮安交接的852KM—859KM处。团雾多发的月份集中在4月、10月、11月,每日多发时段从凌晨2时至早晨8时不等,年均发生次数均在22次以上。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雾天行车一定要控制车速,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行驶中不要猛踩刹车、控制好安全车距。超车时要小心谨慎,由于能见度低,车辆之间彼此的视线都会受阻,遇到慢速行驶的车辆一定要先观察周边状况,在超车的时候要提前鸣笛,并利用好雾灯和双闪警示灯。

  【支招】遇浓雾选择这些路线绕行

  启扬高速公路扬州西站:经文昌中路—站南路—江阳路向西往南京绕行。

  扬溧高速公路瓜洲站:经沿江高等级公路—纵一路—江阳路向西往南京绕行。

  沪陕高速公路宁扬段江都南站:往南京方向,经新336省道—沿江高等级公路—扬州;往北京方向,经新336省道—新都路—舜天路—黄海路—新237省道—高邮。

  沪陕高速公路宁扬段仪征站:经十五里墩出口—中央大道—沿江公路(向西往南京,向东往扬州、镇江)绕行。

  京沪高速公路宝应站:经宝应大道—237省道绕行。

  京沪高速公路高邮站:经237省道—333省道绕行。

  京沪高速公路江都站:往上海方向,328国道向东—泰州,沿黄海路经336省道—泰兴;往北京方向,经328国道—233省道—向北至高邮,新237省道—高邮;往南京方向,经328国道—黄海路—舜天路—新336省道—沿江高等级公路—扬州;往上海方向,经新336省道—泰兴。

  通讯员冬梅明宝

  记者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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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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