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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6家停止办学,21家责令整改
2018-10-18 17:08:00  来源:扬州网-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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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记者 楚楚) 我市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行动目前已进入整改攻坚阶段。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截至10月10日,全市有证有照机构已全面整治,仪征市、宝应县、邗江区和江都区已经启动对有照无证机构的整治,先后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其中6家停止办学,21家责令整改。

  全市有证有照机构已全面整治

  市教育局职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工作于6月底顺利结束,全市共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415家。7月开始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截至10月10日,全市有证有照机构已全面整治。

  培训机构治理整改有制可依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改必须有制可依。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在多方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印发了《扬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许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场所、教学点、注册资金、风险准备金、办学内容、机构负责人、专兼职教师、章程制度、党组织建设、许可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治理整改校外培训机构不能一刀切,要让校外培训机构了解政策精神,能整改的及时整改。”该负责人透露,9月28日,联席会议召集市教育局审批并直接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开会,宣讲相关重要文件精神,要求他们对照要求立即整改。

  县(市、区)整治不力将被通报

  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下一步将加大督查力度,牵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11月初将进行第一次抽查,将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居民住宅不得作为办学场所,消防、安全都必须达到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都是接下来严查的重点内容。”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到上半年,扬州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有1939家,但在教育部门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只有124家,“根据《意见》要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文化教育活动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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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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