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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寺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嫌疑人自称以为别人砸他车
2018-08-08 10:34:00  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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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8月5日晚,上方寺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白色商务车将一名中年男子撞倒后逃离现场,男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获悉,嫌疑人潘某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男子被撞当场死亡

  嫌疑车辆离开现场

  据了解,这起事故发生在8月5日当晚8点37分左右,具体地点位于上方寺路瘦西湖景苑小区门口,一名中年男子被撞倒后身亡,肇事车辆则离开现场。

  据现场目击者称,男子被撞后侧卧在附近一辆卡车的下方,一动不动,现场有大量血迹,但事故并非是由卡车造成的,而是一辆白色商务车在由西向东行驶时撞上了男子。

  接警后,事故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过初步了解,死者为一建筑工地的工人,在对现场物品进行梳理后,民警确定了死者曾与车辆发生了碰撞。

  警方锁定嫌疑车辆

  嫌疑人自称不知情

  结合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交警部门随即对事发地点周边监控进行排查梳理,很快,一辆与目击者描述特征相符的车辆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辆白色本田商务车其大灯与挡风玻璃损坏严重,具有重大肇事嫌疑。

  根据监控中的车辆号牌,办案民警联系到了车主,但车主表示自己并没有驾驶证,事发当天不是自己开的车。在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发现,车主儿子潘某有嫌疑。

  据了解,潘某是扬州人,今年27岁。前天下午潘某前往辖区派出所投案,然而却未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随后,警方在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发现了毛发,且大灯、挡风玻璃的损坏位置与现场遗留的碎片相吻合。

  好端端的怎么会发生事故?在事故大队接受处理时,潘某却表示自己不知道当时撞了人。“我以为是因为欠别人钱,别人用砖头砸我车,我就没敢下车跑了。”

  至于为何在事发后选择关机,潘某则解释称自己是怕别人定位他。对于事故,他坚称自己不知撞人,但表示愿意配合受害人家属,商谈赔偿事宜。目前,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祝隽 孔杰 徐义兵

  记 者 刘宁

  【警方说法】

  发生事故不可随意离开现场

  据介绍,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明知道发生了事故,为了逃避责任离开的,就属于逃逸情节。”

  警方提醒,发生事故后,无论怎样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救助伤者,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这几个环节缺一不可,有的案例中,肇事者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仍存在逃避责任的行为,也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而对于潘某的说辞警方表示,除非有充足证据,证明肇事者当时无法得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才可以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发生怎样的交通事故,或者对方存在怎样的过错,事故双方都不可以随意离开现场,轻微事故经双方同意可以先行撤离现场,而涉及人员伤亡的,必须要接受警方的调查,不可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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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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