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 今后,只有到食药监部门备案,才能在网上销售隐形眼镜、血压计、血糖仪等医疗器械。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我市已印发通知,要求网售医疗器械企业到食药监部门备案,并在销售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目前我市已有两家企业备案成功。
通知要求,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自建网站类和入驻第三方平台企业,到市级食药监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到省级食药监部门备案,获得《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其中,自建网站销售医疗器械及第三方平台,还应至省级食药监部门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方可办理备案。目前,扬州市科司达商贸有限公司和众成堂医药连锁已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两家企业产品均在天猫上销售。
市食药监局人员表示,如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备案,拒不改正的,食药监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未公示又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备案后,消费者只需认准网页公示的相关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安全就有保证。(记者 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