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7日扬州讯(杨闵轩 李源) 今天,记者从扬州民政局获悉,该市政府办印发《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扬州市社区邻里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对扬州社区邻里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范。
记者了解到,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是集公共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商业服务于一体的片区式、集约式综合服务体。与传统社区服务中心的区别在于,社区邻里服务中心含有商业服务,辐射范围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社区。
根据试行的建设标准,扬州建设的社区邻里服务中心,一般服务半径0.5—1.5公里,服务人口1.5—5万人,辐射周边3—7个社区,居民步行20分钟之内可到达。新建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按照不少于0.5个/100㎡配备机动车停车位,老城区改造的社区邻里服务中心根据情况适当留有停车位,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在建筑规模上,文件指出老城区不低于2000㎡,其他地区须纳入城市规划且不低于5000㎡,其中一层面积不少于1000㎡。在服务内容上,建设标准分别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商业服务按必备和选配予以了明确。
根据社区建设行动计划任务安排,2018年扬州各县(市、区)均试点建设1个社区邻里服务中心,目前各地正对照建设标准,按序时稳步推进建设,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