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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城区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7月6日—9日报名
2018-06-05 14: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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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 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今年扬州城区小学招生政策。今年城区各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6日—9日。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今年各小学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A

  办理入学手续这些材料要带齐

  过期未报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全家户口簿、与户口簿同址的父母房产证、近两个月水电气缴费票据、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未及时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妥善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应采取电脑公开摇号和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我市市区民办小学有:扬州育才实验学校、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江都国际学校和扬州市向往学校。

  B

  热点公办小学招生“三一致”

  5月底前办好房产及户籍手续

  凭新生全家户口簿、父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水、电、气等缴费票据)“三一致”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等“不完全一致”的小学新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在热点公办小学报名入学的新生,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当年5月底前办好所属施教区的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同套住房在最近3年内原则上安排1名适龄儿童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免试入学。严禁任何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笔试、面试等形式的测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C

  公办小学施教区6月22日公布

  不得出现“重点班”“大额班”

  公办小学施教区统一于6月22日向社会公布。所有小学不得举办重点班或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及其他指定学生群体组建的班级。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根据省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标准班额建设。今年城区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今年举办小学宏志班的学校有:广陵区解放桥小学、邗江区公道小学、开发区八里中心小学。困难家庭学生要求到宏志班就读的,可凭民政部门每年核发的《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统一安排到宏志班就读。

  这些类型学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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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扬上小学的,需持全家在本行政区域的居住证、父母在扬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籍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各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登记,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所有在扬州城区(不含江都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扬州城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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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障儿童如何入学?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符合“三一致”入学条件、经评估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优先考虑按施教区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招收残障学生达到5人的学校,需设置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特教教师。

  适龄残障儿童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听力残障和视力残障主要安置在市特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他障碍类型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各功能区自闭症儿童可安置在市特校就读。

  对于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障儿童,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民政、残联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进特教办学点、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记者 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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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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