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4日讯 信用记录如同一个人的无形资产,有人形象地称其为“经济身份证”,信用记录出现了“污点”,该如何修复信用?日前,市信用办召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办了我市首期信用修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的企业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信用需要有五个步骤。
五个步骤修复信用污点
满足修复条件企业可申报
培训班上,不少企业代表反映,企业在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信用出现“污点”后,不清楚该如何修复信用。
市信用办相关人士介绍,企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需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该失信行为自纠正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
第一步,由失信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信用修复机构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交由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1个月内出具的《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需指出的是,这里的“信用修复机构”是指依法对社会法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判决的司法机关。
第二步,受理申请。信用修复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结合《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第三步,提出修复意见。决定受理的,由信用修复机构根据申请人整改情况及管理要求,提出修复意见。
第四步,网上公示。同意信用修复的,信用修复机构在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信用修复机构重新审定申请人失信行为及评估整改情况并提出修复意见。
第五步,数据处理。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结束后,信用修复机构将信用修复信息纳入本单位信息系统,同时按照信用信息报送渠道逐级报送至江苏省社会法人库,并向省信用中心提供《信用修复决定书》。省信用中心自收到《信用修复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
七种情形不得修复信用
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并不是每个企业提交信用修复的申请,都能获得通过,有七种情形不得修复信用:一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或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较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距离上一次信用修复时间不到1年的;5年内信用修复累计满2次的;5年内同一类失信行为已修复1次的;社会法人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省、市、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认为存在不能实施信用修复的其他失信行为。
市信用办相关人士介绍,失信行为分一般、较重、严重三类。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轻重不同,惩戒手段也各不一样。一般失信行为,会被要求整改、信用提醒、诚信约谈;较重失信行为会被列入黄名单,黄名单有效期3年;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有效期为7年。
哪些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信用“污点”?该人士提醒,市民个人有交通违法行为、信用卡还款逾期、个人信息虚假瞒报、考试作弊、逃票、蒙坑拐骗、城市管理违章等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严重失信的将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对企业而言,凡是偷税漏税,企业信息虚假瞒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反食品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构成严重失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通讯员 扬经信
记 者 朱轩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