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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喜提新车当晚聚餐喝酒 酒驾会车起纠纷被举报
2018-06-01 15: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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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日讯 近日,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宋某买车当晚就醉驾,途经小巷与他人会车时,因互不相让发生争执被举报,被警方当场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宋某被判处拘役45天,并处罚金1000元。

  会车不相让起纠纷

  2月23日晚上,小琪(化名)和丈夫、朋友到当地一家酒店参加喜宴。当晚8点半左右,小琪驾车载着丈夫、朋友等人回家,途经一个小巷子时,对面来了一辆无号牌轿车。此时,小琪不方便后退,其丈夫和朋友见状,下车向对方驾驶员打招呼,请对方倒车,方便他们过去。对方不让,因两句不合,双方发生口角,后动起了手。其间,小琪一方人员发现对方浑身酒气,怀疑他醉酒驾驶,打电话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民警很快赶至现场。经现场调查,无号牌轿车驾驶员名叫宋某,高邮本地人。因怀疑宋某酒后驾车,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但宋某称自己不是驾驶员,拒绝接受测试。此时,现场仅有一名成年女子,是与宋某同行的。民警遂对该女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

  刚买到新车就醉驾

  考虑到不能排除宋某的酒后驾车嫌疑,民警将宋某带至医院抽血。经鉴定,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3.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被带至公安机关后,宋某才交代自己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

  经查,宋某今年34岁,2008年至2016年,先后因犯合同诈骗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宋某交代,涉案车辆是他案发当天刚买的,有临时号牌。当晚,他驾驶这辆“新车”和朋友等人去聚餐,席间,他喝了二两半白酒和一瓶啤酒,后一位没有喝酒的朋友驾车和他们一起回家。因朋友提前下车,他心存侥幸,就醉酒驾车。不料途经案发地点时因会车发生纠纷,导致案发。

  经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宋某有犯罪前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王明刚 管鑫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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