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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调整学校岗位设置 幼儿园小学初中增设正高岗位
2018-05-06 13: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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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6日讯 近日,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落实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针对《意见》中的新要求提出符合扬州实际的落实举措,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添加助推剂。通知有三大亮点。

  亮点1

  幼儿园小学初中增加中高级岗位

  “通知”彰显的第一个亮点就是,拓宽了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晋升空间。

  据了解,《意见》将初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技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2:15-25:45-55:35-45上调至1-2:15-28:45-55:30-40,将小学、幼儿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技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0:2-6:45-60:45-50分别上调至1:5-9:45-60:40-45和1:2-5:45-60:45-50。

  但专技岗位设置调整不能唯高唯多,因此,市人社局要求各地对照新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专技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根据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具备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教师人数,适当增加高、中级岗位设置数量。同时,顺应小学、幼儿园教师增加正高级职称序列的职称评审制度变化,允许已有教师具备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小学、幼儿园,按照比例增设正高级岗位。该要求既能拓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晋升空间,也防止了学校高等级专技岗位数量脱离实际的增长。

  亮点2

  增加部分岗位聘用年限要求

  “通知”彰显的第二个亮点就是,提升了部分教师岗位的竞争力。

  《意见》将晋升专业技术中级八、九级岗位基本年限由2年增加到3年,副高级五、六级岗位由3年增加到4年,正高三级岗位由4年增加到5年。

  据了解,通过增加岗位聘用年限要求,提升了教师岗位聘用的竞争力。市人社局要求全市相关学校要按照新的教师岗位基本年限要求,重新修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竞聘上岗方案,认真做好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确保新要求得到严落实。

  亮点3

  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通知”彰显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理顺了“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县管校聘”的岗位设置工作程序。市人社局要求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按照《意见》规定的人社部门核定总量、教育部门自主分配、各义务教育学校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同时,督促教育部门在配置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时,重点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的高级教师岗位平均结构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学校的高级教师岗位平均结构比例。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间岗位和人员的自主、合理调配,均衡师资力量分布,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找到了有效途径和突破口。(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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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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