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7日讯 近日,广陵区农委发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告知,将对区内18户需治理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专项排查。
广陵区农委负责同志透露,按照“263”专项行动本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需治理畜禽养殖场18户,其中符合省定存栏规模以上的养殖户3户、达到县级存栏标准的15户。该区要求所有养殖场建设配套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以及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针对各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拟对各场采取“一场一策”的方案治理,治理结束后报区环保部门备案;未按期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广陵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将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开展地毯式专项检查,明确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治污工作。(姚人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