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培训机构要通过一楼饭店狭窄的后厨才能上去
狭窄的楼梯
中国江苏网3月23日讯 日前,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将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突出问题。昨天下午,邗江区进行第二次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发现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停办整改。
【检查情况】
个别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昨天,邗江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联合检查组来到了百祥路,这条路聚集了很多校外培训机构。
一家名为“×老师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这家机构位于二楼,一楼是一家经营早点的小饭店。检查组一行穿过饭店,经过饭店狭窄、昏暗的后厨通道,再沿着狭窄低矮的楼梯上楼。到了二楼,几间隔开的房间就是上课教室。
由于现场并没有人,联合检查组拨通了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的电话了解情况。
“这家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通道不畅通,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同时办学面积不合格,证照也不全。对照要求,属于应该立即停办整改的范畴。”邗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谷锦洲表示。
还有一家培训机构,教室里竟有电磁炉,还放在藤条凳上,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部分机构未申请办学许可证
检查中,一部分培训机构基本达到要求,但是没有办理办学许可证,这部分培训机构要求在限期内办好许可证。“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必须立即停止招生。”
通过昨天下午的检查,邗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证照不全”的现象。“按照要求,除了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还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谷锦洲介绍,证照不全的机构,必须补办相关证照。
【专项治理】
将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按照我省部署,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地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治。我省明确要求,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同时,要严格办学资质审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若符合办学资质条件,要限期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学资质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拒不补办手续的,坚决依法取缔。
省教育厅明确,6月10日前,各地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11月底前,各地基本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年底前,各地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白名单》和《黑名单》。 记者 刘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