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孩子磕到台阶打台阶,碰到树打树……这是有些大人哄小孩的方法。高邮一中年男子孙某却用这种方法哄自己——因酒后走路不小心刮到一汽车后视镜,他竟怪罪该车,气愤之下,扳砸了该车后视镜,后为撒气,又扳砸了8辆轿车后视镜。近日,他在高邮市法院出庭受审。
走路刮到后视镜
他竟怒砸9辆汽车
孙某,今年36岁,高邮人,务工。去年7月21日,孙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高邮市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去年10月19日晚上,孙某和同事一起吃饭时,喝了二两多白酒和三两黄酒。回到家后,孙某想起工作上的烦心事,睡不着,又和朋友一起去唱歌。其间,他又喝了10瓶左右的啤酒,直到次日凌晨1点多,孙某才意犹未尽地往家走。
途经其所在小区一道路时,孙某因为自己走路不小心,刮到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汽车后视镜。这下,孙某恼了,为撒气,他脚踢该汽车,后把该车后视镜扳了下来。
尽管如此,孙某仍余怒未消。此后,他又采用扳、砸等手段毁坏了8辆汽车的后视镜、挡风玻璃等部位,后回家睡觉。
缓刑期间犯新罪
被撤销缓刑,获刑1年
当天上午,上述9辆汽车的被害车主先后打电话报警。民警根据现场监控,很快锁定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天将其抓获。
在公安机关,孙某交代,他因为酒喝多了,加上工作不顺心,才毁坏别人汽车泄愤。
经鉴定,孙某的行为共给上述9辆汽车车主造成经济损失合计1.6万余元。孙某归案后,其家属代其赔偿了9名被害车主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近日,高邮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孙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孙某有犯罪前科,同时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后,法院依法对孙某撤销缓刑,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与前罪拘役5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
通讯员 王明刚 管鑫 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