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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情形启动价格成本监审 未来有望对猪肉价格进行预测
2018-03-20 09: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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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记者昨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扬州市区市场调节价商品或服务成本调查实施办法》目前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个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进行价格引导的政策。

  市场调节价商品将有价格引导

  5种情形启动价格成本监审

  扬州市场上的商品价格制定,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府定价,比如景区门票价格,出租车客运价格、水电气价格等;第二类是政府指导价,如中小学食堂的午餐价格,最高限价不得超过9元,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下浮不限;第三类是市场调节价,比如蔬菜、猪肉等农副产品,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自主定价。

  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吉卫东介绍,以前物价部门只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进行监审,对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只要商家明码标价,就不进行监审,“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定价权虽然在商家手里,并不意味着物价部门就不管理了,我们还是要对商家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审核的。”

  据介绍,《扬州市区市场调节价商品或服务成本调查实施办法》是我省首个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进行价格引导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公布社会平均成本,倒逼商家合理定价,让商家自觉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

  什么情况下需要启动市场调节价商品的价格成本监审呢?吉卫东介绍,包括以下5种情形:公众投诉频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明显质价不符的,相对封闭区域内比区域外临近市场明显偏高的,其他需要开展成本调查的。

  零售成本价差过大将发提醒函

  汽车配件价格也将公示成本

  近年来,“蒜你狠”“姜你军”等价格事件时有发生,很多时候是因为消费者对成本价格的不了解。比如,最近我市生猪收购价已经跌至十年最低,然而消费者却并没有买到价格便宜的猪肉,主要是猪肉降价的消息传导到销售终端需要一定的时间。

  吉卫东表示,遇到这种情况,物价部门就可以启动价格监审,对猪肉等农副产品的养殖成本在物价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引导“小刀手”等经营者合理制定价格,如果价格差距过大,物价部门还会向商家发政策提醒函,“在集合一定的数据量之后,我们还可以对猪肉价格进行预测,指导养殖户养猪。”

  “以前我们就遇到这样的价格投诉,有市民在我市一所高校内跑步,口渴了在学校的小卖部内买了一瓶饮料,这位市民发现,在其他地方只要4元的饮料在这个小卖部的售价是6元,这位市民认为商家有‘宰客’的嫌疑,就向我们物价部门投诉,但由于商家已经明码标价,商家的行为并不违规,所以此事最后就不了了之;此外,备受诟病的汽车配件价格等也将在未来成本公示的范围内。”吉卫东介绍,《扬州市区市场调节价商品或服务成本调查实施办法》实施后,上述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不仅是学校小卖部,机场、高速公路服务站等,这些地方的商品如果明显高于正常销售价格,我们就可以对商家进行成本审核,并进行公示。这款商品的合理成本是多少,比外面同类型商品高了多少,我们都会清楚标示。”吉卫东提醒,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工作,不会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经营者不配合开展成本调查,会有什么处罚呢?《扬州市区市场调节价商品或服务成本调查实施办法》规定,不如实提供定价成本信息和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有关资料的,价格主管部门应按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移交价格监管机构查处。

  通讯员 扬价审

  记 者 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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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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