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9日讯 本想着网上订票方便,谁料却花了冤枉钱;微信买到了问题手机,想退货却遇难……作为一种新消费方式,网络购物方便快捷,省时省事,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信息不对称,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快速上升。昨日,扬州市工商局发布“网络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络藏陷阱,购物要长心。
【典型案例】
网上订票
男子被“坑”60元
江都市民王先生在国内某知名旅游订票网站上订了3张镇江到苏州的高铁票,每张69.5元,3张合计应该是208.5元,可王先生的最终付款竟为268.5元。付完款后,王先生感觉不对劲,自己怎么多付了60元?
王先生仔细查看发现,订单最后几行竟有个套餐类型“vip优先出票”,20元一份,且是电脑默认的。值得一提的是,其实共有3种套餐供消费者选择,分别是20元、10元以及不购买。然而这3种套餐并没有全部出现在订票页面上,仅有20元一份的vip优先出票套餐,消费者一不注意便直接选择了它。
微信买手机,售后难保证
高邮消费者刘先生在微信“朋友圈”花费1800元买了老同学推荐的一款品牌手机,谁知没用几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联系卖家想退货,对方不同意,最后还将他的微信账号删除了。
高邮市消协分析,微信“朋友圈”是非专业网购平台,被诉方不明,交易只能依赖买卖双方的道德,出现问题,缺乏有效解决方法。因此,消费者对于来源不明的广告,要与好友确认,如果好友都无法保证产品来源,就不要轻易去购买产品,以免上当。
【消费警示】
1.理性消费勿冲动
面对五花八门的网络促销宣传,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在购买前,应注意查看商品参数、相关说明及买家评价等,多与同类商品对比,同时了解打折促销活动的条件、规则及售后服务条款,不要被虚假低价或折扣迷惑。
2.正规电商是首选
应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电商,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不要轻信。正规电商会在首页醒目位置亮照亮标。必要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电商的合法身份和信用情况进行核实。
3.收货时间应留足
618、双11、春节等网购高峰期,也是物流高峰期,慎买急于使用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购物前,应与卖家就送达时间、退换货方式、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没有及时收到货物时,要在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前,及时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
4.预付定金请警惕
部分商家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以“参与预订的消费者越多,商品的成交价格越低”或预付定金可在促销当天折抵更多的金额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与商家多沟通,了解定金、订金的法律责任。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5.交易安全莫淡忘
不要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送的付款链接,也不要轻信卖家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行为,以防进入钓鱼网站。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付款的方式,不要填写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切勿直接向私人账户汇款。
6.消费凭证需保存
注意截取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先联系商家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要申请退款,并通过客服平台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卖家或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举报。
通讯员 卞德勇 周林 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