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30日讯 “您已进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已进入倒计时,为了进一步明确禁放区域,向广大群众进行告知,我市警方在城区四个方向的46个岔道口安装了禁放提示牌。
从2月1日起,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与京杭运河交界处以西,国道328以北,启扬高速公路以东,宁启铁路以南区域内将常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据悉,该禁放区域面积为124.3平方公里,约占主城区面积的97%;禁放区域涵盖人口90余万人,约占市区人口的73%。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降雪天气来临,从23日开始连夜进行施工,在文昌路、润扬路、文汇路、扬子江路等与禁放区域关联的46个岔道口全部安装了提示牌,提醒广大路过群众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除此之外,城区范围内各项禁放管理举措也在加紧推进。对于已核销经营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广陵、邗江、开发区正拆除店招。下辖的街道、社区正对居民自行存放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开展“烟花换鲜花”活动,并送上购物袋、福字等,居民们也纷纷参与其中,支持禁放工作。
2月1日起,一旦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巡查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证,确定主要违法行为人,依法劝导制止,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导,依然我行我素违规燃放的,警方将第一时间带至公安机关查证询问,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传唤直至强制传唤,采取罚款直至拘留的手段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放区内统一举报电话为“110”,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不燃放烟花爆竹。
通讯员 高峰 谢国源
本报记者 张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