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3日扬州讯(扬海轩 吴昊) 1月19日,扬州海事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起冒雾逆行的违法行为,避免了事故险情的发生,维护了水上交通安全。
当天上午10点左右,六圩河口水域大雾,能见度不良,海事执法人员不断通过甚高频和高音喇叭宣传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此时,海事执法人员发现一艘名为“苏宿货XXX”的小型单船在不采取减速、发布动态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径直从六圩河口内驶入长江主航道并长时间占用上行航路逆向行驶。发现该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即通过甚高频与其联系告知其违法行为,要求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但该船对海事的安全提醒置若罔闻,仍“一意孤行”。为防止危险情况的发生,海巡06401靠近该船并通过高音喇叭进行长时间的宣传提醒,该船航行至14号水上服务区靠加油趸船停下靠泊,海事执法人员随即登船进行检查并开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向该船船长宣贯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后,海事部门依法对该船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并对相关船员进行了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