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12月29日扬州讯(扬环 李源)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精神和《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近日,扬州市政府印发《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了垃圾分类和治理未来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年行动计划》指出,推进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总体模式,大分流处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餐厨废弃物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生活垃圾小分类目前普遍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法”,着力推进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建成“四体系一基地”,即建成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分类处理设施体系、源头减量控制体系、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和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按照“三率四有”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三率,即知晓率、参与率和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标。四有,即有分类示范、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有垃圾分类运输设备(队伍)、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到2020年,各县(市、区)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域的居民(村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参与率达到85%以上;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市区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市)达到60%以上。全市三年建设示范住宅小区145个、示范社区60个、示范乡镇(街办)55个、示范机关事业单位228家、教育基地10个。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到2020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5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3座,建筑垃圾处理厂2座,农贸市场垃圾处理设施32个,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9个,集分拣、垃圾中转、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环卫小型综合体9个,大中型生活垃圾中转站4座,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7个,大件垃圾拆解中心3个,有害垃圾暂存库10个。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1235辆以上,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各县(市、区)分别至少建立1支大件垃圾、装潢垃圾专业收运队伍。建设站台式垃圾分类投放亭13960座以上。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以分类和治理效果为导向的奖补政策,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强化宣传发动,市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免费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活动,强化督查考核,将垃圾分类和治理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以及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每年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结果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