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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扬州反馈督察情况
2017-12-11 10: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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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1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7月6日至8月5日,江苏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扬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8日向扬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市委书记谢正义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督察组组长夏鸣通报督察意见。反馈会由市长张爱军主持。督察组有关人员,扬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一年来,扬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省“263”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出台扬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管理办法、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扬州市率先提出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按照“一带一廊、五大板块、八大工程”的总体布局规划,覆盖面积达1800平方公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红线区。大力实施生态中心、公园体系和“不淹不涝、清水活水”等工程建设,滚动实施“绿杨城郭新扬州”三年行动计划和森林城市创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2014年和2017年分别创成国家生态市和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制定实施排污权核定与有偿使用、生态红线补偿与负面清单、城市河道长效管护、案例式管理和清单化推进等15项生态文明改革措施。开展城区河道断面水质交接双向补偿试点,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环境信用评价。以立法或人大决议形式,对永久性绿地保护、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等作出规定、划定红线。

  扬州市高度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群众举报信访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83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办结,责令立即整改221家,限期整改134家,停产整改51家,关闭取缔31家,查封扣押26家,立案处罚133件,罚款804.3万元,立案侦查15件,刑事拘留2人,约谈59人,问责8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督察指出,扬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和成效与绿色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和建设美丽宜居新扬州的目标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绿色发展认识不足,考核导向不鲜明,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仍习惯于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对主观原因和自身工作问题认识不足。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未完全扭转,《扬州市沿江发展总体规划》划定生态岸线仅占区域岸线总长的17%,将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部分岸线规划为生产用途。未按要求及时制定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部分地区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占比偏低,实际考核分值也未体现区域和部门差异性。环保、公安司法联动机制不畅,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未发挥作用,部分非诉环境行政案件未执行到位。城市建设工程环境管理不到位,施工扬尘管控不力,对城市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2017年上半年扬州市空气环境质量大幅下滑,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升反降”。“减化”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部分按省政府“四个一批”整治要求应关闭取缔的企业,被列入“升级”名单。减煤措施不够有力,过分依赖个别大型发电厂降低发电负荷完成减煤目标,忽视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减煤措施落实问题。

  二是区域水环境保护存在短板。扬州市长江主岸线全长76.82公里,已开发利用46.8公里,大量小船厂、小码头、小企业长期违法、粗放无序占用岸线和挤占生态岸线;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7940米岸线密集布设13个液体化工码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扬州市范围内高邮湖、宝应湖、白马湖、邵伯湖共有围网和土圩养殖22.97万亩,养殖密度高、养殖方式粗放,宝应湖、邵伯湖湖心区水质为Ⅳ类、Ⅴ类,分别呈重度、中度富营养化。京杭大运河沿线分布大量砂石码头(泊位)、小船厂和混凝土搅拌站,大部分企业非法占用河道堤防,生产方式粗放,粉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排京杭大运河。扬州市区每年约150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新城河、念四河、四望亭河、童套河、幸福河、引潮河、沙施河等河流整治后水质出现反弹。江都城区滨江新城等区域污水未接入城区主管网,张纲河、玉带河水质污染严重。江都宜陵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或不正常运行,镇区大量生活污水、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外环境。

  三是重点行业环境治理有待加强。扬州市共有化工生产企业601家,总体呈现规模小、分布散、污染重、风险大等特点。全市有化工园区1个,入园企业仅25家,68家化工企业位于生态敏感区内。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406户居民未拆迁到位,污水处理厂超负荷、不正常运行,无法满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需要。2008年扬州市提出对主城区扬农集团、联环药业实施“退城进园”,但退出计划实施一再拖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水产和畜禽养殖无序发展、污染严重,扬州市共有罗氏沼虾养殖面积16.85万亩,其中高邮市13.03万亩,每年产生2.4亿吨富含营养物质的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附近水体,对南水北调清水通道水质影响较大。高邮三垛镇3.699万亩水产养殖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甘垛镇沙贯村34家规模化养鸡场共养殖40多万羽蛋鸡,均无粪便收集处理设施。扬州市现有从事电镀加工企业53家,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工艺设备较落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已淘汰的手工生产线“死灰复燃”。

  四是部分历史遗留及群众关心问题亟待解决。仪征市长江滨江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工作推进迟缓,高邮二水厂、大运河宝应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尚未清理到位。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扬州市每日产生生活垃圾3490吨,处置能力仅为2440吨;江都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缓慢,生活垃圾大量积压,仙女镇人民路垃圾中转站、小纪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直排外环境,仪征市青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违规外送处置。扬州市存在5处纳污坑塘,多年来未实质性开展整治工作,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江都区渌洋湖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内仍存在大量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设施项目。

  督察要求,扬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切实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狠抓环保任务推进落实和考核问责。要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大格局和工作新机制。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格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长江岸线保护和高宝邵湖及白马湖等重要湖泊治理,加快南水北调源头区及清水通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大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扬州市委、市政府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省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谢正义表示,扬州将坚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把牢环境保护的“闸门”。坚持问题导向,化触动为行动,实行任务“责任制”、问题“销号制”、整改“追究制”,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扬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打造“美丽中国的扬州样板”。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扬州市委、市政府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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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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