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8日讯 “现在去饭店吃饭,餐具不是不收费了吗?怎么结账每人还加收一块钱。”前两天,董女士在瘦西湖新天地就餐,遇到这样的情况。今年7月1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对饭店免费提供餐具作出明确要求。然而,新规实施4个多月,扬州仍有饭店在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费。市消协表示,商家有义务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市民
就餐买单被强制收取餐具费
市民董女士和朋友到瘦西湖新天地一家饭店吃饭。点单时,董女士并没有发现商家价目单上或是餐具包装上,写明餐具要收费。就餐完毕,买单时,服务员打出结账单,结果显示餐具每位1元钱。
“现在不是不收费了吗?”对于董女士的疑惑,店员不置可否。“我也不可能为了1元钱‘大动干戈’,就算找老板理论,也是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事后,董女士反映,“我就想知道饭店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刘女士在兴城东路路南一家饭店就餐,遇到和董女士一样的情况,她问饭店营业员,“这里有没有免费餐具提供?”对方摇摇头,表示餐厅内没有免费餐具,所有收费餐具来自餐具消毒企业。“怎么可以这样理直气壮,等于说我不付费,就没法用餐了?这不是在强迫客人购买餐具的使用权吗?”刘女士说,一顿饭吃下来影响了她的心情。
■走访
确有部分餐馆存在收费现象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秋雨路、望月路、扬子江路、梅岭等市区繁华地段的部分中小餐馆,发现确实有部分餐馆存在餐具收费现象,倒是门面很小的饭店几乎都不收费。“我们小饭店小本经营,做的是回头客的生意,以前就没有加收过餐具的费用,更何况现在!”扬子江南路一家羊肉汤店的老板对记者说。
在望月路美琪小区南门一家饭店,记者看到桌上摆的都是一些用保鲜膜塑封好的餐具,碗、盘、茶杯、玻璃杯包装在一起。老板坦言,他们家没有免费的餐具提供。“店里消毒餐具都是配送过来的,这些杯子、碗、调羹容易被碰坏,损耗比较大,收点费用无可厚非。”
有意思的是,在这家饭店的隔壁,另一家餐厅自备的餐具摆放清清爽爽,老板告诉记者,“食从口入,顾客卫生比较重要,在我看来,一次性餐具没有自家洗得干净。所以,我宁愿每个月增加洗碗工人的支出几千元,这样一来也是赢得口碑,顾客用着放心,对饭店也会产生好感,虽然有些损耗,但也值得!”
部分消费者对规定不了解
“我记得以前到饭店就餐,几乎每家提供的都是成套包装好的消毒餐具,每套餐具包装上,都会标注:加收1-2元的费用。后来,这种现象就消失了。买单的时候留心看,发现有的饭店餐具会收费,有的则不收。因为也就是一两块钱的事情,大家也就懒得计较了。”在事业单位就职的孙先生说道。
经常在外就餐的吴女士表示,饭店提供消毒餐具进行收费,尽管没有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对于‘饭店有义务提供免费餐具供顾客使用’的说法,我还真不了解!”
吴女士说,无论是免费还是收费,每次就餐前,她都会用壶里的开水,把碗筷重新涮一遍。“看过一些报道说‘消毒餐具并不卫生的案例’,说实话,我倒情愿使用饭店自家清洗的餐具,吃饭前用开水再洗一遍,图个心安。”
■说法
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
消费者可投诉
市消协相关人员介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若商家不能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存在违反上述条款的情况,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将罚1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将责令停业整顿。
市消协表示,商家应该提供收费餐具和免费餐具供消费者自主选择,如遇到餐馆不提供免费餐具,或没有事先告知买单时强制收费的,消费者记得保留证据,事后进行投诉。
通讯员 唐甜 记者 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