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6日讯 “双11”临近,一些网店虚假宣传,甚至刷单的行为,让消费者眼花缭乱。11月4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公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法,刷单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
【案例】
网店快递“空包”刷单
去年“双11”前,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通过监控发现,一家网店交易量很蹊跷。执法人员对该网店位于扬州的实体店进行了检查,在现场发现往来包裹,包裹中未装有物品。通过“空包”上的快递单,以及虚构的交易记录,证实网店经营者涉嫌刷单行为。
今年8月,市民黄女士网购一双打折皮鞋,第一次快递寄丢后,快递员主动赔偿了她。然而网店补发了一双鞋子后,又被寄丢了,而且两次物流显示快递被“代签收”。感觉事有蹊跷的黄女士投诉到消协,经调查得知,网店与快递员勾结虚假刷单。
【新法】
刷单炒信最高可罚200万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新法,存在上述两种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邗江区市场监管人员表示,卖家和“刷手”来自全国各地,执法过程中,可能面临取证难的尴尬,但只要发现有卖家存在刷单行为,工商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
通讯员 邗市管 记者 羌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