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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停车场收费标准将调整 看看哪个与你关系最密切
2017-09-21 09: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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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21日讯 近期,市物价局拟将调整宋夹城东南门两停车场、仙鹤寺立体停车场及水景东路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科学决策。您可在2017年9月27日前将自己的意见以网络、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宋夹城

  宋夹城东门、南门停车场调整为一类区计时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扬价服〔2014〕50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扬价服〔2014〕51号)的相关规定,宋夹城东门、南门停车场为室外停车场,所属区域为4A级旅游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原按二类区计时收费,现拟调整为按一类区计时收费,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2元/半小时,夜间2元/小时;大型车辆白天3.5元/半小时,夜间3.5/小时。

  仙鹤寺

  室内停车场小车白天收费1.5元/半小时

  根据扬州市物价局、扬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扬价服〔2014〕50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扬价服〔2014〕51号)的相关规定,仙鹤寺立体停车场由扬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所在区域为一类地区,实行政府定价,按一类区室内停车场拟定标准为:小型车白天1.5元/半小时、夜间1.5元/半小时;大型车白天3元/半小时、夜间3元/半小时。

  水景东路

  占道停车场按二类区计时收费

  根据扬州市物价局、扬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扬价服〔2014〕50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扬价服〔2014〕51号)的相关规定,水景东路东侧路内临时占道停车场所在区域为二类地区,实行政府定价,按二类区占道停车泊位拟定标准为:1.小型车白天首小时5元、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免费;2.大型车白天首小时6元、首小时后4元/小时,夜间免费。

  记者 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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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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