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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出台
2017-09-05 11:1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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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5日扬州讯(仪轩 吴佳佳 巫蓉)近日,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重点解决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农户等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救急和支持精准扶贫摆渡帮扶作用,仪征市出台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

  《仪征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明确临时救助对象、标准和时间。明确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个人及其他遭遇特殊困难的对象为临时救助对象,原则上受助对象的家庭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的2倍。临时救助标准一般依据低保标准,考虑困难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最长救助时间为180天。建立临时救助经费自然增长和备用金制度。建立临时生活救助经费预算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筹措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筹措标准。对上级和本市下达的临时生活救助经费,镇(办事处)按1∶1比例配套,配套部分由市财政统一代扣,年终市、镇(办事处)财政部门统一决算。

  同时,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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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戚阜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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