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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整治环境违法处罚超千万 整治渣土车成"头版头条"
2017-07-10 14: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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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0日讯 近期,市环保局对今年以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梳理,披露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上半年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共立案410件,下达处罚决定275件,处罚金额1111.27万元,运用新环保法查处50件,移送涉刑案件5件。

  机械厂偷排废水被移送公安

  今年4月,高邮市环保局会同当地公安局机关联合检查发现,高邮市润豪科新机械厂利用厂区外北侧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将生产废水排放至厂区外西侧鱼塘,外排废水中重金属锌含量超标10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5月初,高邮市环保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目前高邮市公安局已完成侦查,近日高邮市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男子非法填埋工业固废

  今年4月1日,宝应县环保局信访调查发现,一男子傅某军在望直港镇月蟾村非法填埋工业固废约60吨,经鉴定该固废含有毒物质属危险废物,傅某军上述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月2日,宝应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中。

  问题锅炉超标排气被罚40万元

  仪征市环保局去年12月检查发现,扬州碧阳菌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套的除尘设施漏风漏水,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整改,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锅炉废气超标排放。今年1月,该局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月份作出处罚决定:对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4月份,仪征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拟实施行政拘留。

  废水超标排放,罚款并拘留

  去年9月,仪征市环保局根据信访举报检查发现,江苏擎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将车间清洗水倾倒在厂区内无防渗措施的洼地内,洼地积水中污染物超标,涉嫌通过渗坑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当年11月,仪征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了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今年1月,仪征市环保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今年2月23日,广陵区环保局执法检查取样监测结果表明,扬州暻泰车材实业有限公司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3月30日,广陵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处以5.48万元罚款,同时向该企业下达《限制生产决定书》,责令其3个月内限制车灯生产线生产,使废水排放与设施处理能力相适应,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目前该企业已向环保部门提交了解除限制生产的备案材料,广陵区环保局已启动对该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的监测。

  记者 薛舒文

标签:违法;处罚;环境;废水;环保局;企业;超标;金额;今年;公安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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