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日讯 日前,邗江区教育局公布今年初中招生意见。今年,邗江所有初中学校招生都必须在邗江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邗江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
招生对象:15周岁以下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邗江区明确,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邗江区表示,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0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在2020年中考时,将长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同时,探索艺术教育进入中考方案。
报名登记:分四种情况
集体报名:招生对象在邗江区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回邗生报名:邗江户籍在区外(不含扬州主城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邗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小学生手册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申请回邗上和西湖镇就学的学生,到中招办报名登记。邗江区中招办地点为:邗江教育局基教科213室,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3日-14日。)
引进人才子女报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邗江公办学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4日-15日。
流动人员子女报名:申领邗江初中施教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如申请在邗江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邗江区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4日-15日到暂住地所在初中报名登记(暂住在邗上街道和西湖镇但未在区域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中招办报名登记)。
邗江所有初中学校招生都必须在邗江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邗江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
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学位卡制度
邗江区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
今年邗江区将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制度,区中招办给符合在邗江区初中就读条件的且已在扬州主城区就读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指定学生就读公办学校;未在扬州主城区就读且申请回邗江城区初中就读的邗江户籍学生,经中招办审核其材料后,出具《就学联系函》到指定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和《就学联系函》是小学毕业生在全区初中报名和录取的依据。小学毕业生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报名均须出示《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或《就学联系函》。各公办初中录取学生时应要求学生提交《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或《就学联系函》,任何学校都不得录取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或《就学联系函》的邗江学生。对于招收的邗江小学学生,各初中校均须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或《就学联系函》到教育局建立七年级新生学籍。
今年施教区原则上不变
今年,邗江全区各公办初中校的施教区原则保持不变。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一律不得以“特色班”“特长班”“实验班”“英才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对所有招收的初一新生进行均衡分班。在满足施教区服务范围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刚性需求的前提下,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严格防止部分公办初中出现大班额现象。
新生在公办学校办理注册、登记或在民办学校注册、缴费后即已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各初中校要逐步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初中每班45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实行35人左右班额的小班化教学。
全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
除邗江中学(集团)北区校维扬中学、邗江实验学校、美琪学校按6月30号公布的施教区招生外,其他中学,按照传统的施教区,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学区房5月20日前须落户入住
邗江区明确,学生父母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在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读。
学生父母在扬州市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父母双方在市区的无房证明)。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热点公办初中学区内的住房,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应于今年5月2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汊河中学招收宏志生35人
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至其他乡镇(街办)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及要求就读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乡镇教管会(社会事业科)审核,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改签手续。
暂住在乡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带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的初中校申请入学。如果暂住地初中校的学额已满,则由区中招办统一调节;已在邗江主城区就读、暂住在邗江主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学位卡,到指定学校登记、审核、报名;未在邗江主城区就读小学、暂住在邗江主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中招办登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
2017年宏志班的招生按照市局要求,邗江区继续招收七年级新生35人,委托汊河中学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初中招生:实行均衡分班
邗江区明确,民办学校经审核批准后按审批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一律不得以“特色班”“特长班”“实验班”“英才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所有招收的七年级新生都实行均衡分班。
民办学校如招收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邗江区以外学生,则应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书面入学申请和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书面保证。因学生和家长弄虚作假或学校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学生和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时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凡在7月1日前进行的招生行为均属违规招生,教育局将不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学校违规招生所收费用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学生,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记者 刘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