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1日讯 医保和市民息息相关,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还有最后20天,将于6月20日截止,参保缴费流程及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一致,没有参加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
集中登记缴费6月20日截止
从今年4月初,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集中登记缴费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剩余的时间不多了,对于新申请人员来说,他们如何参保?据了解,新申请参保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英寸免冠彩色照片(16周岁以下不需要提供),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申请、登记,经区级经办机构确认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
另外,在此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可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手续。
已经参保的人员如何办理续保手续?据了解,已参保居民(续保人员)直接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就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网点缴纳保费。
缴费标准与往年一致
部分困难人群个人不缴费
今年缴费标准有变化吗?据了解,缴费标准与往年保持一致。具体为:老年居民个人缴300元,一般居民个人缴400元,少儿及新生儿个人缴80元的标准执行。
对于困难人群来说,政府也考虑到了他们。据了解,持有有效的《扬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1级或2级)以及《特困职工证》的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但须在首次参保时或由缴费人员身份转变为个人不缴费的特困居民身份时,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属社区登记或变更,经区经办机构确认;续保的由区经办机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名单逐年比对提交。
7月1日起生效
续保补缴3个月后生效
新参保以及续保的人员,如何享受待遇?据了解,集中登记缴费期内完成参保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于今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登记缴费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当年度及新年度居民医保申请、登记并两年度均缴费到账的,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在集中登记缴费期后,因户籍新增、户籍新迁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确有困难的,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均可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流程参照新参保居民执行。
错过集中登记缴费时间而补缴的续保人员从补缴费到账次日起3个月后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因断保办理补缴续保手续的有效时间为当期医保结算年度起始时间起半年内);其余人员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一个月后至当期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记者 金山
【新闻链接】
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连发4个月,每人每月200元
入夏了,意味着高温烧烤模式即将开启。记者昨天了解到,下个月起,每位劳动者的月收入里,有望多一笔钱——高温津贴,而且还能连拿4个月。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今年的高温费还没有调整意向,目前标准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需要提醒的是,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而清凉饮料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来冲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