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0日讯 昨天,国家人社部对外通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截至2017年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据了解,其中江苏105家,含扬州1家。
据悉,根据公布的名单,我省105家医院中,有1家也就是江苏省武警总队医院可以提供服务。“全国漫游”名单可在网上查询,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Http://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