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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站要下车遭拒后抢方向盘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7-05-09 09: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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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 班车没到站点,乘客想下车,被司机拒绝后,竟两次去抢夺方向盘,幸亏司机及时刹车,才没发生事故。这是去年10月29日下午,扬州开往高邮的一辆大巴上发生的惊险一幕。近日,这名“疯狂乘客”在江都区法院出庭受审。

  没到站点非要下车

  遭拒后竟抢夺方向盘

  于某,今年40岁,江都邵伯人。去年10月29日下午,于某和家人一起乘坐扬州到高邮的客运班车回江都,一行人购买的都是到露筋站点的票,但该站点离他家有点远。于某上车后,就跟驾驶员邵师傅打招呼,称想在春阳路下车。由于该班车在春阳路没有站点,因此,邵师傅建议于某在露筋或者昭关站点下车。

  “我半个月之前刚坐的扬州到高邮的大巴,当时的驾驶员就让我在春阳路那里下的车。”于某请邵师傅通融一下,邵师傅没有理会。

  下午4点左右,班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老237省道江都区邵伯镇昭关境内时,于某从座位上走下来,提出要在前方的春阳路下车。邵师傅再次解释,春阳路不能下客。于某走过来,反复请邵师傅行个方便,见对方仍不理会他,于某急了,“如果你不停,我就要扳你的方向盘了。”

  见邵师傅不买账,于某一把抓住方向盘,此时邵师傅正准备超车,方向盘被于某抓住晃了几下后,邵师傅立即刹车,后于某被其他乘客拉走,邵师傅再次发动班车,没想到,于某不死心,又上前抢夺方向盘,邵师傅被迫刹车并将车停在左侧车道反方向车道上,后打电话报警。

  车上有30余人

  “疯狂乘客”获缓刑

  案发后,警方通过调阅车内监控发现,于某两次抢夺方向盘持续的时间共计10多秒。而当时该车共载有30多名乘客,车辆行驶方向的左侧为京杭大运河,一旦造成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认为,于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客运班车上30余名乘客以及老237省道上其余车辆的安全,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案发后,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于某承认自己在案发当天因下车问题跟客运班车驾驶员发生口角,后做出扳方向盘的过激行为。对此,他懊悔不已,称自己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和自己的错误,保证此类事情以后绝不再发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于某系自首,同时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通讯员 姚明媚 邹庆庆 记者 刘娟

标签:于某;拒后;方向盘;邵师傅;安全;站点;阳路;公共;乘客;下车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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