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昨日联合公布的《2016年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16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61.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31人。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市区户籍总人口为232.47万人,增长0.24%。全市常住人口 449.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40%,比上年提高1.61个百分点。全市登记出生人口4.00万人,出生率8.66‰;死亡人口3.11万人,死亡率6.7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2‰。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2307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300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904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604人。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97.8%。
2016年末全市有各类法人单位86991家,产业活动单位11550家。全市新登记民营企业21656户,注册资本885.36亿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1794户。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33元,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59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58元,增长8.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54元,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064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22元,增长11.4%。
市区、县(市)最低工资月标准分别提高至1770元、1600元。
全市新(迁)建中小学12所,新(改、扩)建幼儿园12所,创成省优质园6所,新创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55所。全市在园幼儿110948人,小学在校生人数212554人,普通中学在校生人数175579人,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80305人。全市高考本二以上上线人数达11458人。
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现全市范围内纵向医联体全覆盖。高邮市成为我市首家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78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42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068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病床18421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27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405人,注册护士10406人。
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7.42万人、124.19万人和65.49万人。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9.24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5.81万人。2016年,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提高至425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6%。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调至115元。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