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前天下午5时许,宝应花园路发生惊险一幕,一只小狗突然窜到路上,轿车避让不及撞到小狗,车还未停稳,狗主人——一个小男孩跑上去救小狗,却被小狗咬伤,还险些撞上其他车辆。
意外
小狗被撞,男孩救狗反被咬
昨天, 宝应一市民来电称,前天下午5时许,宝应花园路上发生一起意外。据附近居民郭先生介绍,当时一对母子在路边遛狗,小狗没有拴链子,这时一辆轿车由北向南开了过来,小狗突然窜到了路中间,轿车避让不及,紧急刹车,还是碾到了小狗。
小狗的惨叫声引起了路边小男孩的注意,他见自家的狗被撞,就飞奔过去,想抱起小狗,没想到意外再次发生。“小狗受惊,连主人都不认了。”郭先生称,孩子飞奔过去时,险些被其他车辆碰到,男孩抱起小狗后,反被它咬了一口,孩子的右手被咬出了血。孩子母亲见状也跑了过去,将小狗夺下,小狗才没有继续咬人。
协商
司机花钱给孩子注射疫苗
小狗跑到路上被车撞伤,孩子去救狗又被咬,到底是谁的责任?双方争执不下。
“司机责怪狗主人没拴住小狗,狗主人却认为,孩子被咬伤司机有责任。”附近居民梁先生介绍,最后经过调解,司机同意带孩子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和血清,花了一千多元医药费。
梁先生称,很多居民出门遛狗时都不拴绳,带着小狗在路边走,经常有小狗跑到路上,花园路以前也出现过狗被过往车辆撞死的意外。附近居民提及此事仍有些后怕,幸亏孩子跑过去时,没被其他车辆撞伤。
提醒
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系绳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石塔律师事务所的邵佳权律师,他表示,类似的纠纷在小区内和周边道路上确实经常发生。
邵佳权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宠物狗具有一定财产价值,因此将狗撞死或撞伤,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不过,因为相关法规没有进一步明确规定,在一些地方类似事故只是被当作民事纠纷,而不是交通事故来处理。去年3月,莆田城区道路发生了一起小车撞狗事件,交警赶至现场后,认定车辆与宠物发生的碰撞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处理。
“宠物车祸案的责任认定,要看驾驶员有没违法行为,如闯红灯等。”邵佳权表示,此外,还要看宠物狗是否有合法身份以及宠物主人是否尽到监管责任等。
采访中,有法律人士表示,宠物狗跑到路上被撞死撞伤,驾驶员以宠物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拒绝赔偿的案例也曾有过。
“拴着宠物遛狗,也是一种文明的体现。”邵佳权表示,乱跑的宠物狗不仅对路人有一定的安全威胁,对过往的车辆也构成危险,建议市民遛狗时最好系绳,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通讯员 永富 记者 孟俭
【赔偿案例】
宠物狗被撞,治疗费“三七”分担
2015年12月,武汉市民张女士带宠物狗在小区遛弯,没想到狗狗被一辆小轿车倒车时撞伤。为救小狗花去2万多元的治疗费用,主人一气之下,将肇事司机孙某及其交付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祝宏认为,张女士的宠物狗被孙某车辆撞伤的损失属财产损失事件。孙某未确认安全后倒车,张女士未束犬链,故孙某承担70%的责任,张女士承担30%。因此,宠物狗的医疗费用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2000元,剩下的26215元,由孙某承担70%,因孙某所驾驶的车辆已由该保险公司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由该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故该保险公司应共赔付20350.5元,而张女士自己承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