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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市监局南阳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暨质量安全宣讲
2024-03-16 11: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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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3月16日盐城讯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分局联合南阳、草庙派出所和大桥交警中队,组织辖区15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代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暨质量安全宣讲活动,压紧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消除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隐患。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满足:有脚踏骑行功能;车速不能超过25km/h;重量不能超过55kg;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活动中,南阳分局工作人员就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各经营者自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各经营者积极支持参与“五个一”活动,即参与一次宣讲活动、知晓一份告知书、签订一份规范经营承诺书、接受一份宣传材料、进入一个微信工作群。同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

“要强化宣传引导,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需对购买者进行驾驶安全、充电安全等宣传,并签订相应承诺书;要强化源头管控,自觉做到不销售非法改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对销售车辆实行实名登记;要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基于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制度,把好进货查验关口,切实维护好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宣讲中,派出所民警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提出“三强化,保安全”要求。

活动期间,大桥交警中队民警提出“两要、两不要”工作要求,即: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与正规厂家签订代理销售合作,要建立进货销售台账,不要加装大容量电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要对老年代步车作不规范的宣传。

“这次宣讲活动,让我们思想上有了进一步认识,我们一定严控商品进销货质量,做到诚信经营。”“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主动抵制加装、改装、拼装行为。”参加宣讲活动的经营者们纷纷表示。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属地交警部门,在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分局局长陆玉岗如是说。(汤雄 董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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