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盐城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7月31日,督察组向盐城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刘大旺通报了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周斌作表态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明康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荣出席。督察组副组长张雷出席。
督察认为,近年来,盐城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四个绿色盐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0%,废盐绿色低碳利用量全省第一,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获“世界自然遗产”和“国际湿地城市”两张国际名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督察指出,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高质量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对照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需要,对照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标准,盐城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高标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还有不足。新发展理念贯彻不够坚决,整体用能仍处于上升趋势,2家园区未及时开展规划环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二是水污染防治领域存在较多问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明显,58个住宅小区尚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较为突出,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缓慢。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隐患,部分景区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不力,2022年市区建成区仍有57条黑臭水体。
三是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仍需加强。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不严,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固废处置企业、砂石场、流动船码头。生态空间管控区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南苑水厂泵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未经审批即投入使用。内河港口码头监管缺位,全市55个码头不在港口规划范围内。海洋环境治理还需加强,海漂垃圾治理不到位,渔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四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对清洁原料替代企业清单审核不严、验收把关不到位。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亟待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不力。工业集中区疏于管理,空间布局分散,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部分县区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要求不到位,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缓慢。
督察要求,盐城市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坚决抓好抓实督察整改工作,守好沿海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两山”理念实践典范。
督察强调,盐城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周斌表示,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对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和精准“把脉”,既肯定了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按要求整改到位。
周斌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标准,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督察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制”,落实整改“销号制”,实施整改“公开制”,严格整改“追究制”,构建整改“长效制”,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要突出标本兼治,以此次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治理短板,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奋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做示范。
情况反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督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设分会场收听收看。(记者 周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