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盐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高明荣同志为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洁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赵伟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桢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洪桃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王卫华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斌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蔡群华同志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宋勇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龚春光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卫民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童加舟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董金和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包耐兵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洪桃同志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